
讼卦是《易经》六十四卦之第六卦。 天水讼(讼卦)慎争戒讼。象曰:心中有事事难做,恰是二人争路走,雨下俱是要占先,谁肯让谁走一步。 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相叠。同需卦相反,互为“综卦”。乾为刚健,坎为险陷。刚与险,健与险,彼此反对,定生争讼。争讼非善事,务必慎重戒惧。
【拼音】 song
壹 卦名
天水讼 乾为天,坎为水,天西转与水东流背向而行,像人与人不和而争辩争论,含诉讼之义。当不易和解时,便会导致诉讼。应该找有大德大才的人进行决断,不要逞强冒险。
【注解】
[1] 讼:卦名,象征争论、争讼。
【释义】
此卦的卦名为讼。《说文》中对讼的解释是:“讼,争也。”便是说讼就是争讼、争斗的意思。前面的蒙卦处于事物的生长期,生长期需要饮食营养,万物都想得到更多的饮食营养,于是便发生了争夺,诚信的原则便失去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进行诉讼了。
贰 卦画
讼卦的卦画与需卦的卦画相似,都是两个阴爻四个阳爻,只是排列顺序正好相反。古人称这种现象为“相覆”,就是 颠倒过来的意思。《周易》中的八卦排列往往是非覆即变,这是《周易》中八卦的排列规律。
叁 卦象
讼卦上卦象为乾为天为阳,其性质向上,下卦为坎为水其性质向下,两卦同性相斥,并且天往上升,水往下流,目标相违背,这便是讼卦的卦象。这就好比人们各自怀着私心,都为自已的利益着想,思想不能统一起来。所以人们在争夺利益的同时,便会引发争斗,到头来只有通过诉讼进行解决了。
肆 卦辞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做事谋始。
【注解】
[1]窒:窒息,阻塞不通。
[2]天与水违行:讼卦上卦为天,其性质向上;下卦为水,其性质向下。所以说天与水背道而行。
【释义】
经文意思是:诚信被窒息,在警惕中生存会吉祥,但最终还是凶。有利于拜见大人物,不利于跋涉大川险阻。
彖辞的意思是:讼卦,上卦乾为刚,下卦坎为险,阴险而又刚健所以会发生争讼。讼卦“有孚窒,惕中吉”是由于九二爻乘阳刚的德,而且得到中正这位。“终凶”,是由于持刚乘险将陷入深渊,所以争讼没有结果。“利见大人”是由于九五爻处于中位“不利涉大川”,是因为会陷入深渊之中。
象辞的意思是:上卦象为天,下卦为水,天的性质向上,水的性质向下,双方背道而驰,这就是讼卦卦像。君子做事要从中受到启发,做事时要预先谋划好。
人们各自怀着自私之心,在这种情况下,诚信自然会被窒息,因为靠诚信无法使自己获得更多的饮食与财物。这就好比战国时代,人们怎么生活和保全自己呢?只有“惕中吉”了。也就是说只有时刻警惕,谨慎小心做事,才不会受害。可是如果社会成了这个样子,人们再警惕,最终也是难逃凶险的。在这种情形下,遇到难题唯一的出路是求大人物帮助,可是不适合跨越大的险阻,因为这种时代只能逃避危险,哪能以身犯险呢!这种生活方式,就有些像小市民的生活方式。小市民寄生在贸易来往的城市里,可是自己又没有地位,没有权势。来城里做生意的商人都很奸诈,为了不上当,小市民必须学得“精”一点,自然别人也不会讲诚信了。一遇到别人欺负,只能请有能力的大人物帮助解决,对于有危险的事情,离得远远的。小市民的这种生活方式是环境造成的。
可是君子处于这种时代该怎么办呢,总不能像小市民一样吧?象辞中对君子的忠告是“做事谋始”。也就是说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预先做好谋划,把不利的因素全考虑清楚,权衡利弊之后再行动。
卦意
第6卦天水讼(讼卦)慎争戒讼
中下卦
象曰:心中有事事难做,恰是二人争路走,雨下俱是要占先,谁肯让谁走一步。
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相叠。同需卦相反,互为“综卦”。乾为刚健,坎为险陷。刚与险,健与险,彼此反对,定生争讼。争讼非善事,务必慎重戒惧。
事业:起初顺利,有利可图,继而受挫,务必警惕,慎之又慎,不得固执已见,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与其这样,不如退而让人,求得化解,安于正理,可免除意外之灾。陷入争讼,即使获胜,最后还得失去,得不偿失。
经商:和气生财,吃亏是福。切勿追求不义之财。商业谈判坚持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发生冲突。这样,会有好结果。
求名:不利。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应坚守纯正,隐忍自励,自强自勉,切莫逞强。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及早渡过难关。
外出:途中多有变故,宜改日出行。
婚恋:虽不尽人意,倒也般配,彼此理解,未尝不可。双方应以温和的方式处理生活。
决策:争强好胜,不安于现状,为改变命运和超越他人而奋斗。头脑聪颖,反应敏捷,有贵人相助。但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容易露出锋芒,得罪他人,带来诉讼之灾。宜承认现实,顺其自然,知足,适可而止。接受教训,引以为戒,可功成名就。
全卦内容
此卦由水下天上组成。
卦辞的“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前一句是说作为争讼之卦,乃是因为诚实信用受到阻塞,亦即受到来自某国的压抑而起,对此当要引起警惕戒备。第二句是说,作为争讼一事,中间可能还会吉祥;但终究必然引起干戈大起,终为凶祸。第三句是说,此一争讼一事,虽然利于出现“大人”,但是,在争讼时期,弱小国家还不利于“涉大川”,亦即不利于去争雄天下。这里主要指姬周王朝处境而言。
“初六”爻辞的“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前半句是说此卦接上卦《需》卦而来,初六阴爻阳位不正,又在最下方,因而柔弱。虽然与上挂的九四,阴阳相应,但中间有九二阻碍;所以,无力排解争论。但九四阳刚,始终有呼应的倾向;因而,只要不将争讼拖的太久,虽然有小责难,但最终还会吉祥。这里的“终吉”、“六三” 爻辞中的“终吉”,都有“九五”爻辞“讼,元吉”的概念,即争讼乃孕育着一个“大人”的崛起这一含义,它与卦辞中的“终凶”含义不同。
“九二”爻辞的“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是说弱小 受压抑的一方,在争讼的过程中,自当不克讼,即不能赢得对方,其最好的办法还是逋逃为好;此时若能逋逃到有三百户人家的小邑国中,还可以避免灾祸。
“六三”爻辞的“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是说在“ 归而逋”之后,还是以食祖辈或自己原来经营的旧德业为好,此时虽然贞厉一点,但终局还是吉祥的;但是在此时若还想去干超出自己能力的从事王业的大事,暂时还是无成的。
“九四”爻辞的“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是说每次争讼,由于不能取胜,最好还是恢复原来的状态;只有暂时改变争讼,还能保持吉祥的结果。
“九五”爻辞的“讼,元吉”,是说尽管每次争讼皆不利,但是作为争讼本身来说,它还是大吉的。这里有一个这么一个问题,对于一个崛起的王侯来说,,无争讼之角斗,便无一个王侯的崛起,故“讼,元吉。”
“上九”爻辞的“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是说作为争讼角斗的王侯,可能会被赏赐华贵的腰带,但一天之内就被剥夺了三次。是说,即使争讼达到目的,也不会受人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