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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和氏第十三
 翰艺佳画书画艺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19日 20时39分22秒   来源: 翰艺佳画   部落主人: 韩非子 打印】【纠错

    本文从和氏献璞于王反遭刖足的千古奇冤中兴起法术之士不遇明主的感慨,以玉璞喻法术,以贞士卞和喻法术之士兼以自比,以和氏的遭遇比法术之士所受到的排斥和陷害,又感慨于法术者之前辈吴起、商鞅的不得善终,道尽了韩非的愤懑和恐怖。

    本文标题节取首句二字,在《韩非子》中是特例,但在先秦前、中期的著作中(如《论语》、《孟子》和《庄子》的外篇和杂篇等)却是常例,盖亦其余绪耶?

    楚人和氏和氏,一作卞和,春秋时期楚国人得玉璞尚未琢磨的玉石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史记·楚世家》未见,武王前的君主是蚡(fén)冒,《后汉书·孔融传》李贤注引此文作“武王、文王、成王”,《论衡·变动篇》作“厉、武之时,卞和献玉,刖其两足”,《新序·杂事第五》作厉王、武王、共王。文献中关于卞和献玉的记载甚夥,而以此为最早,然亦不知所本,厉王使玉人玉人,玉匠相鉴定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说文》:“诳,欺也。”,而刖古时断足之刑其左足。及厉王薨hōng,《礼记·曲礼下》:“诸侯死曰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何也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题名,与下句“名”互训之以石,贞士贞士,忠贞之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琢磨其璞而得宝焉,遂命命名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句谓并无损害于人主,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定,获得赏识,论宝若此其同“之”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僇通“戮”也,特帝王之璞帝王之璞,喻法术未献耳二句谓如今法术之士没有被杀害,仅仅是因为治国之法术没有献出来而已。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擅断,专权,近习近习,君王的左右近臣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通“氓”,民也。浮萌,犹游民趋趋附,这里指从事于耕农,而游士游士,在韩非文章中指的是游谈者和带剑的侠士危作动词,冒着……的危险于战陈通“阵”,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除非,要不是能倍通“背”大臣之议非议,与下句“诽”互文互训,越超越,引申为摆脱民萌民萌,与上句“大臣”相对,指普通百姓之诽,独周合乎道法家之道,法、术、势是也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被采纳矣。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楚悼王,战国时楚王,任用吴起变法图强以楚国之俗这里指政治气候曰:“大臣太重,封君封君,受封邑者的称号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与“弱”俱作使动用法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代而收爵禄收爵禄,君主向封君之子孙收回爵位和俸禄,绝灭当系“减”之形近而误,依句例,“减”字又系“绝”之注文而衍入百吏之禄秩等级,禄秩,各种等级的俸禄,损裁减不急之枝官枝官,多余的官员,以奉供奉选练之士选练之士,经过选拔和训练的武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通“肢”解枝解,古代车裂犯人的酷刑。史载吴起之死不是因为车裂,这里泛指被害于楚。商君商君,战国时卫人,公孙氏,名鞅,亦称卫鞅,初为魏相公叔座家臣,后入秦,辅秦孝公变法,孝公死后,为旧贵族诬陷,遭车裂而死。教秦孝公秦孝公,战国时秦国国君,任用商鞅进行变法以连连带什伍什伍,古代户籍编制单位,五家一伍,二伍一什。《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设告告奸坐判罪,这里是连坐之意。告坐,一人犯法,什伍内有不告奸者,俱以同罪论处之过责也,燔fán,焚烧诗书诗书,旧注皆谓儒家典籍,从法家的晚辈李斯等除“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烧其余尽皆焚毁看来,当不限于儒家著作,凡是妨害其“一言”的专制者都在破除之例,况且诗书也并非为儒家一门所独享而明法令,塞堵住私门之请请托而遂与“塞”相对,通也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使……显,进用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不用吴起而削乱削乱,削弱混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细民,小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贪重,贪权,细民安乱安乱,安于乱,以乱为安,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听从法术者之言,则法术之士,安能蒙“冒”一声之转二子二子,指吴起和商鞅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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