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认为辩“生于上之不明”,提出“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明确以功利标准反对百家争鸣。
或问曰:“辩安生乎?”
对曰:“生于上之不明也。”
问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辩也,何哉?”
对曰:“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如不轨作动词,犹遵循于法令者必禁。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接诈,对付欺诈、应变、生利、揣治事揣事,治理政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责其实,要求其实效。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争论。此所以无辩之故也。乱世则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学文学,前代文献非之;官府有法,民依句例,“民”上当有“而”字以私行矫这里是违反之意之。人主顾反而渐通“潜”,相当于放弃其法令而尊学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崇尚文学也。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gòu的彀,目标者也。夫砥砺砥砺,磨杀矢杀矢,打猎用的箭而以妄发以下又见《外储说左上》,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谓善射者,无常仪的常仪的,固定的目标也。设五寸之的,引退十步之远,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仪的“仪的”二字原文无,据《外储说左上》补也。故有常,则羿、逢蒙以五寸的为巧;无常,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是以乱世之听言也,以难知为察,以博文博文,旁征博引,富有文采为辩;其观行也,以离群为贤,以犯上为抗通“亢”,高。人主者说通“悦”辩察之言,尊贤抗之行,故夫作法术之人立取舍之行,别辞争之论,而莫为之正。是以儒服儒服,学者的服装,代读书人、带剑带剑,指当时游侠者众,而耕战之士寡;坚白、无厚坚白、无厚,先秦名家的理论命题之词章通“彰”,而宪令之法息灭。故曰:上不明,则辩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