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如其人,立品为先
书画清高,首重人品,品节既优,不但人人重其笔墨,更钦仰其人。
立品之人,笔墨外自有一种正大光明之概。
古人论书云: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是书之法,学者习之,固当熟之于手,必先修诸德以熟之于身,德而熟之于身,书之于手,如是而为书焉。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昂顿挫,俨然可观,而纵横刚暴,未免流露楮外。
故以道德、事功、文章、风节著者,代不乏人,论世者,慕其人,益重其书,书人遂并不朽于千古。
二、临摹入门,循序渐进
麓台云:画不师古,如夜行无烛,便无入路。初学不外临摹。临书得其笔意,摹书得其间架。临摹既久,则莫如多看、多悟、多商量、多变通。
凡临古人书,须平心耐性为之,久久自有功效,不可浅尝辄止,见异思迁。
学书须步趋古人,勿依傍时人。学古人须得其神骨,勿图貌似。
先资政公曰:凡书未成家者,宜日与古帖为缘,无论何帖,皆足以范我笔力。
初学书类乎本,缓笔定其形势,忙则失其规矩。
临摹古人不在对临,而在神会,目意所结,一尘不入,似而不似,不似而似,不容思议。
自运在服古,临古须有我。两者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
三、形神相依,意境为重
形者,神之质地;神者,形之用也。是则形称其质,神音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可绍于古人。
古人作书,于联络处见章法;于洒落处见意境。
有功无性,神采不生;有性无功,神采不实。
气韵有发于墨者,有发于笔者,有发于意者,有发于无意者。发于无意者为上,发于意者次之,发于笔者又次之,发于墨者下矣!
四、笔墨技法,熟而后巧
执笔之法,实指虚拳。运笔之法,意在笔先。
执笔欲紧,运笔欲活,不可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执笔在手,手不主运;运之在腕,腕不知执。孙过庭有执、使、转、用之法:执谓长短深浅;使谓纵横牵制,转谓钩环盘纡;用谓点画向背。
字划承接处,第一要轻捷,不着笔墨痕,如羚羊挂角。学者功夫精熟,自能心灵手敏。然便捷须精熟,转折须暗过,方知折钗股之妙。暗过处,又要留处行,行处留,乃得真诀。
圆笔使转用提,而以顿挫出之。方笔使转用顿,而以提絜出之。圆笔用绞,方笔用翻,圆笔不绞则痿,方笔不翻则滞。
墨须浓,笔须健,以健笔用浓墨,斯作字有力而气韵浮动。
凡作楷墨欲干,然不可太燥,行草则燥润相杂,润以取妍,燥以取险。墨浓则笔滞,燥则笔枯,亦不可不知也。
五、筋骨血肉,相融互济
书若人然,须备筋骨血肉,血浓骨老,筋藏肉莹,加之姿态奇逸,可谓美也。
凡作书,无论何体,必须筋骨血肉备具,筋者锋之所为,骨者毫之所为,血者水之所为,肉者墨之所为,锋为笔之情,水为墨之髓。
故其始学得其粗,未得其精;太缓者滞而无筋,太急者病而无骨;损毫侧管,则钝慢而肉多;竖笔直锋,则干枯而露骨。
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今吾临古人书,殊不学其形势,唯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吾之所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也。
六、结体章法,辩证安排
结体不外分间布白,因体趁势,避让排叠,展促向背诸法。
书以疏为风神,密为老气。当疏不疏,反成寒乞;当密不密,必至凋疏。
作字之体,须遵正法。字之形势,不得上宽下窄。不宜密,密则疴瘵缠身;不宜疏,疏则似溺水禽;不宜长,长则似死蛇挂树;不宜短,短则似踏死蛤蟆,此乃大忌,不可不慎!
点者,字之眉目,横画者,字之肩背,直画者,字之体骨,撇捺者,字之手足,挑剔者,字之步履,转摺者,方圆之法,悬针者,若垂而复缩。
书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数字,大如一行及数行,一幅及数幅,皆须有相避相形,相呼相应之妙。凡书,笔画要坚而浑,体势要奇而稳,章法要变而贯。
书体均齐者犹易,唯大小疏密,短长肥瘦,悠忽万变,而能潜气内转,乃称神境耳。
七、立姿取势,气贯神足
作字贵有姿,尤贵有势。有姿则能醒人眼目,有势则能摄人心神。否则味同嚼蜡矣。譬如美人有色无姿,则不能动人。
姿之于字,宁失之拙,勿伤于巧;宁失之丑,勿伤于媚。
作字以精、气、神为主。落笔处要力量,横勒处要波折,转捩处要圆劲,直下处要提顿,挑趯处要挺拔,承接处要沉着,映带处要含蓄,结局处要回顾。
写字要有气。气须从熟得来,有气则自有势。大小长短,高下欹整,随笔所至,自然贯注,成一片段。却著不得丝毫摆布,熟后自知。
迟以取妍,速以取劲,先必能速,然后为迟。若素不能速,而专事迟,则无神气;若专事速,又多失势。
八、手随意运,意在笔先
每欲书字,喻如下管,稳思审之,方可用笔。笔者心也,墨者手也,书者意也,依此行之,自然妙矣。
意则应言而新,手随意运,笔与手会,故意得谐称。
用笔在乎虚掌而实指,缓衄而急送,意在笔前,字居笔后,其势如凤舞翔鸾,则其妙也。
意在笔先,实非易事。穷微测奥,通乎神解,方到此高妙境地。夫逐字临摹,先定位置,次玩承接,循其伸缩攒捉,细心体认,笔不妄下,胸有成竹,所谓意在笔先也。
意为笔蒙,则意阑;笔为意拘,则笔死。要使我顺笔性,笔随我势,两相得,则两相融,而字之妙从此出矣。
澄心定志,博习专研,字之全形,宛尔在目,笔之妙用,悠焉忘思,自然腕能从臂,指能从心,潇洒神飞,徘徊翰逸。
九、变化万千,贵在自然
凡书通既变。王变白云体,欧变右军体,柳变欧阳体,永禅师、褚遂良、颜真卿、李邕、虞世南等,并得书中法,后皆自变其体,以传后世,俱得垂名。
学书学画者,贵在仿佛大都,而细微曲折之间,正不妨增减出入。若只为依样葫芦,则是以纸印纸,虽云一线不差,少天然生动之趣矣。
费纸败笔,随意挥洒,往往得心应手。一遇精纸佳笔,整襟危坐,公然作书,反不免思遏手蒙。所以然者,一则破空横行,孤行己意,不期工而自工也;一则刻意求工,局于成见,不期拙而自拙也。
用笔须要活泼泼地,随形取象,在有意无意间,书成自然,机趣天然。方是功夫到境。
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气立矣。
然欲自然,先须有意,始于方整,终于变化,积习久之,自有会通处。
十、通晓各体,博而后约
学书如穷径,先宜博涉,而后反约。
楷法与作行草,用笔一理。作楷不以行草之笔出之,则全无血脉;行草不以作楷之笔出之,则全无起讫。楷须融洽,行草须分明。
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馀。
大字虽大而小,小字虽小而大,正书须有草意,草书须有正笔。
真以方正为体,圆奇为用;草以圆奇为体,方正为用,正能含奇,奇不失正。
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性情;草以点画为性情,使转为形质。
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