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族是我国历史悠久的民族之一。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维吾尔族从小到大,吸收和融合了众多其它民族的成员,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兴盛,都曾作出过重要贡献。因此,维吾尔族的历史,也是中国和中华民族史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维吾尔”是维吾尔族的自称,是今天汉文对“UYGHUR”一词的音译。在我国历史上,历代汉乃献对维吾尔族的称谓在书写上,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公元4世纪《魏书、高车传》中出现的“袁纥”一词,是至今所看到的对“维吾尔”的首次汉译写法,同时期还有写作“乌护”或主“乌纥”的。到6一7世纪的隋、唐之际,汉文献多把“维吾尔”写作“韦纥”。对此,《新唐书·回纥传》说:“袁纥者,亦曰乌护、曰乌纥;至隋曰韦纥”。唐朝中、后期,又写作“回纥”,据说是韦纥联合铁勒诸部中的仆固、同罗、拔野古等脱离突厥统治后给自己新组成的联合体所定的汉文名称。 788年(唐朝德宗贞元四年)时,回纥统治者取汉文“捷鸷犹鹘然”之意;提出把“回纥”二字改写为“回鹘”,经唐王朝同意后正式启用,从此一直到13世纪70年代(元朝初年),汉文史籍又写作“回鹘”。元、明时期,汉文史籍一般写作“畏兀儿”,有时也写作“畏吾儿”。   17世纪中期清朝统治全国后,因为内地人把伊斯兰教当时称为“回教”,而维吾尔族这时已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因此汉文史籍中多把维吾尔族称为“回”、“回子”或“回民”。不过,为了与同期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相区别,有的文献中便根据维吾尔族宗教人士头上戴有用白布绕成的帽子这一特点,称为“缠回”。同时,又因为维吾尔族在清朝统治新疆前已经在天山南北生活,因此个别汉文献中也把维吾尔族写作“土回”,而把后来到新疆生活的内地回族称为“汉回”或“客回”。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新疆省政府根据各族人士的意见,多次讨论,决定废除以前对维吾尔族的各种汉文写法,统一改用“维吾尔”这一名称。 关于“维吾尔”一名最初的由来和含义,中外史籍记载并不完全一致,但今天大多数专家学者、包括著名的维吾尔族专家学者,都认为“维吾尔”一词的含义应该是“联合”、“同盟”、“团结”,这比较符合维吾尔族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维吾尔”原是我国北方众多氏族部落中并不太大的一个。后来这个氏族部落逐渐壮大,加入了许多新的成员,并与其它氏族部落结盟,组成新的联合体,“维吾尔”名称使用的范围也随之扩大。随着历史的发展,众多氏族部落之间不断融合发展,这个联合体也不断扩大,并逐渐成为:一个在较大地域内有基本共同语言文化、生活方式和心理状态的民族,“维吾尔”这一原来一个不大氏族部落的名称也最终成为一个较大民族的名称。这犹如我国著名的黄河、长江一样,当他们在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麓发源的时候不过是许多涓涓水流中的一个,只有在奔向大海过程中吸收了众多江河湖水之后,才在下游形成雄伟的波涛洪流,甚至他们的名称在不同地段的叫法也不尽相同。 维吾尔族自古就是一个勇敢勤劳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自然地理、社会历史条件、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各具特色的丰富的物质文明,不但基本保证了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且还积极地进行对外物质交流,从需促进了历史上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