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篇名。“九歌”原为传说中的一种远古歌曲的名称。《楚辞》的《九歌》,是战国楚人屈原据民间祭神乐歌改作或加工而成。共十一篇:《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东君》、《河伯》、《山鬼》、《国殇》、《礼魂》。《国殇》一篇,悼念和颂赞为楚国而战死将士;多数篇章,则皆描写神灵间的眷恋,表现出深切的思念或所求未遂的伤。王逸说是屈原放逐江南时所作,当时屈原“怀忧若苦,愁思沸郁”,故通过制作祭神乐歌,以寄托自己的这种思想感情。但现代研究者多认为作于放逐之前,仅供祭祀之用。
《楚辞》篇名。关于它的来历,王逸认为是屈原仿南楚的民间祭歌创作的。朱熹认为是屈原对南楚祭歌修改加工,“更定其词”(《楚辞集注》)。胡适则认为《九歌》乃古代“湘江民族的宗教歌舞”,“与屈原传说绝无关系”(《读楚辞》)。今人多取朱说。
《九歌》由于以民间祭歌为基础,所以具有楚国民间祭神巫歌的许多特色,《汉书·地理志》说:“(楚地)信巫鬼,重淫祀。”《吕氏春秋·侈乐》也说:“楚之衰也,作为巫音。”所谓“巫音”,即巫觋祭神的乐歌,这是《九歌》与屈原其他诗篇的不同之处。但是,作品中如“载云旗兮委迤”、“九嶷缤兮并迎”、“□吾道兮洞庭”等诗句,“老冉冉”、“纷总总”等习用语,又与屈原其他诗作一脉相通。因此,它应当是屈原诗歌艺术整体中的有机构成部分。《九歌》图卷宋代李公麟作《九歌》图·东皇太一元代张渥作
“九歌”名称,来源甚古。除《尚书》、《左传》、《山海经》所称引者外,《离骚》中有“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乐”,《天问》中有“启棘宾商,九辩九歌”诸语。各书所说到的“九歌”内容虽有种种演化,但可证“九 歌”乃是传说中很古的乐章。至于屈原用它作为篇名,似乎不会跟远古“九歌”的章数有关,也不一定跟古代“九歌”的曲调相同。可能是取其“娱神”这一点,再结合《离骚》所说的“康娱”、“□乐”的意思,基本上属于新歌袭旧名的类型。
《九歌》包括11章,前人为了使它们符合“九”的成数,曾作过种种凑合。如清代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主张《湘君》、《湘夫人》并为一章,《大司命》、《少司命》并为一章。《闻一多》《什么是九歌》主张以《东皇太一》为迎神曲,《礼魂》为送神曲,中间九章为“九歌”正文。但多数人的意见,以“九”为虚数,同意汪瑗《楚辞集解》、王夫之《楚辞通释》之说,认为前十章是祭十种神灵,所祭的十种神灵,从古代人类宗教思想的渊源来考察,都跟生产斗争与生存竞争有密切关系。十种神灵又可分为三种类型:①天神──东皇太一(天神之贵者)、云中君(云神)、大司命(主寿命的神)、少司命(主子嗣的神)、东君(太阳神);②地□──湘君与湘夫人(湘水之神)、河伯(河神)、山鬼(山神);③人鬼──国殇(阵亡将士之魂)。有人认为,在上述十种神灵里面,篇首“东皇太一”为至尊,篇末“国殇”为烈士,都是男性;其余则是阴阳二性相偶,即东君(男)与云中君(女),大司命(男)与少司命(女),湘君(男)与湘夫人(女),河伯(男)与山鬼(女)。《九歌》原来的篇次,也基本上是按照上述的关系排列的,今本《东君》误倒(闻一多《楚辞校补》)。
从《九歌》的内容和形式看,似为已具雏形的赛神歌舞剧。《九歌》中的“宾主彼我之辞”,如余、吾、君、女(汝)、佳人、公子等,它们都是歌舞剧唱词中的称谓。主唱身份不外三种:一是扮神的巫觋,男巫扮阳神,女巫扮阴神;二是接神的巫觋,男巫迎阴神,女巫迎阳神;三是助祭的巫觋。所以《九歌》的结构多以男巫女巫互相唱和的形式出现。清代陈本礼就曾指出:“《九歌》之乐,有男巫歌者,有女巫歌者;有巫觋并舞而歌者;有一巫倡而众巫和者。”(《屈辞精义》)这样,《九歌》中便有了大量的男女相悦之词,在宗教仪式、人神关系的纱幕下,表演着人世间男女恋爱的活剧。这种男女感情的抒写,是极其复杂曲折的:有时表现为求神不至的思慕之情,有时表现为待神不来的猜疑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会的欢快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别的悲痛与别后的哀思。从诗歌意境上看,颇有独到之处。
朱熹曾评《九歌》说:“比其类,则宜为三《颂》之属;而论其辞,则反为《国风》再变之《郑》、《卫》矣。”(《楚辞辩证》)同是言情之作,而《九歌》较之《诗经》的郑、卫之风,确实不同。但这并非由于“世风日下”的“再变”,而是春秋战国时期南北民族文化不同特征的表现。郑、卫之诗,表现了北方民歌所特有的质直与纯朴;而《九歌》则不仅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宗教外衣,而且呈现出深邃、幽隐、曲折、婉丽的情调,别具一种奇异浓郁的艺术魅力。湘夫人傅抱石作。
男女之情并不能概括《九歌》的全部内容。作为祭歌,由于它每一章所祭的对象不同,内容也就有所不同,如《东皇太一》的肃穆,《国殇》的壮烈,便与男女之情无涉。《国殇》是一首悼念阵亡将士的祭歌,也是一支发扬蹈厉、鼓舞士气的战歌。它通过对激烈战斗场面的描写,热烈地赞颂了为国死难的英雄,从中反映了楚民族性格的一个侧面。
《九歌》是以娱神为目的的祭歌,它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面上是超人间的神,实质上是现实中人的神化,在人物感情的刻画和环境气氛的描述上,既活泼优美,又庄重典雅,充满着浓厚的生活气息。
九歌(一)
东皇太一
吉日兮辰良,穆将愉兮上皇; 抚长剑兮玉珥,『谬』①锵鸣兮琳琅;
瑶席兮玉『缜』②,盍将把兮琼芳; 蕙肴蒸兮兰藉③,莫桂酒兮椒浆; 扬『包』④兮拊鼓,疏缓节兮安歌; 陈竽瑟兮浩倡;
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 五音兮繁会,君欣欣兮乐康。
注释: ①:字形应为“王”旁,音“求”。 ②:字形应为“王”旁,音“阵”。 ③:音“界”。 ④:字形应带“木”旁,音“福”。
题解:
《星经》记载:“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天帝神,主十六神。” 《庄子·天地篇》云:“主之以太一”,成玄英注:“太者,广大之名。一以不二为称,言大道旷荡,无不制围,囊括万有,通而为一,故谓之太一也。”王逸注:“太一,星名,天之尊神。祠在楚东,以配东帝,故云东皇。” 《汉书·郊祀志》曰:“天神贵者太一。”“皇”是最尊贵的神的通称,“太一”在楚人中是东方最尊贵的天帝之神。
九歌(二)
云中君
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①; 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 謇将『澹』②兮寿宫,与日月兮齐光; 龙驾兮帝服,聊翱游兮周章;
灵皇皇兮既降③,『飙』④远举兮云中; 览冀洲兮有余,横四海兮焉穷;
思夫⑤君兮太息,极劳心兮忡忡;
注释: ①:音“央”。 ②:字形应为“忄”旁,音“但”。 ③:音“洪”。 ④:字形应无“风”旁,音“标”。 ⑤:音“服”。
题解:
本篇是一首祭云神的诗歌,云中之神为一男性,号“云中君”,在神话中云神名叫丰隆,又名屏翳。
九歌(三)
湘君
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 美要①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 令沅湘兮无波②,使江水兮安流; 望夫君兮未来③,吹参差兮谁思;
驾飞龙兮北征,『覃』④吾道兮洞庭; 薜荔柏兮蕙绸,荪『挠』⑤兮兰旌; 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 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 横流涕兮潺『爰』⑥,隐思君兮『诽』⑦侧;
注释: ①:音“邀”。 ②:音“琵”。 ③:音“厘”。 ④:字形应带“辶”旁,音“瞻”,转。 ⑤:字形应为“木”旁,音“挠”,旗杆上的曲柄,用来悬挂作为装饰旗帜的布条。 ⑥:字形应带“氵”旁,音“员”。 ⑦:字形应为“阝”旁,音“匪”。
桂『擢』①兮兰『世』②,『囗』③冰兮积雪; 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 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 石濑兮浅浅④,飞龙兮翩翩; 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
朝骋骛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 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⑤; 捐余『决』⑥兮江中,遗余佩兮醴浦; 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 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
注释: ①:字形应为“木”旁,音“照”,意通“棹”。 ②:字形应带“木”旁,音“易”。 ③:字形难以描述,音“酌”,意为“敲击”。 ④:音“间”。 ⑤:音“护”。 ⑥:字形应为“王”旁,音“决”,玉佩。
题解:
帝舜死于苍梧,葬于九嶷山。他的两个妃子,帝尧的女儿娥皇、女英闻讯,便去奔丧,亦死于湘江。帝舜死后,天帝封其为湘水之神,号湘君,封二妃为湘水女神,号湘夫人。在楚人心目中,他们是一对配偶神。 本篇是祭湘君的诗歌,描写了湘夫人思念湘君那种临风企盼,因久候不见湘君依约聚会而产生怨慕神伤的感情。
九歌(四)
湘夫人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①; 『溺溺』③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③; 登白『烦』④兮骋望,与佳期兮夕张; 鸟何萃兮『频』⑤中,『曾』⑥何为兮木上?
沅有芷兮醴有兰⑦,思公子兮未敢言; 荒忽兮远望,观流水兮潺『媛』⑧; 麋何食兮庭中,蛟何为兮水裔; 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兮西『筮』⑨; 闻佳人兮召余,将腾驾兮偕逝;
注释: ①:音“于”。 ②:字形应为“女”旁,音“鸟”,微风吹拂的样子。 ③:古音“护”。 ④:字形应带“艹”头,音“凡”,草名,似莎而大。 ⑤:字形应带“艹”头,音“贫”,多年生水草。 ⑥:字形应带“四”头,音“增”,捕鱼的网。 ⑦:音“连”。 ⑧:字形应为“氵”旁,音“员”。 ⑨:字形应带“氵”旁,音“式”,水涯。
筑室兮水中,葺之兮荷盖①; 荪壁兮紫坛,播芳椒兮成堂; 桂栋兮兰『僚』②,辛夷楣兮药房; 罔薜荔兮为帷,『辟』③蕙『』④兮既张; 白玉兮为镇,疏石兰兮为芳; 芷葺兮荷屋,缭之兮杜衡⑤;
合百草兮实庭,建芳馨兮庑门⑥; 九嶷缤兮并迎,灵之来兮如云; 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谍』⑦兮醴浦; 搴汀洲兮杜若,将以遗⑧兮远者; 时不可兮骤得,聊逍遥兮容与!
注释: ①:音“记”。 ②:字形应为“木”旁,音“疗”,屋椽。 ③:字形应带“扌”,音“批”,剖开。 ④:字形难以描述,音“棉”,隔扇。 ⑤:音“航”。 ⑥:音“民”。 ⑦:字形应为“衤”旁,音“谍”,《方言》:禅衣,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谍』(如前注)。禅衣即女子内衣,是湘夫人送给湘君的信物。这是古时女子爱情生活的习惯。 ⑧:音“未”。
题解:
本篇是祭湘水女神的诗歌,和《湘君》是姊妹篇。全篇以湘君思念湘夫人的语调去写,描绘出那种驰神遥望,祈之不来,盼而不见的惆怅心情。
九歌(五)
大司命
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 令飘风兮先驱,使『冻』①雨兮洒尘; 君回翔兮以下②,『愉』③空桑兮从女④; 纷总总兮九州,何寿夭兮在予⑤;
高飞兮安翔,乘清气兮御阴阳; 吾与君兮齐速,导帝之兮九坑⑥; 灵衣兮被被⑦,玉佩兮陆离; 一阴兮一阳,众莫知兮余所为⑻;
注释: ①:字形应为“氵”旁。 ②:音“护”。 ③:字形应为“足”旁,音“于”,越过。 ④:通“汝”。 ⑤:音“于”。 ⑥:音“冈”,意通“冈”,山脊,高地,九坑即九冈,九州的代称。 ⑦:通“披”。 ⑧:音“余”。
折疏麻兮瑶华①,将以遗②兮离居; 老冉冉兮既极,不『浸』③近兮愈疏;
乘龙兮辚辚,高驰兮冲天④; 结桂枝兮延伫,羌愈思兮愁人; 愁人兮奈何,愿若今兮无亏⑤; 固人命兮有当,孰离合兮何为⑥?
注释: ①:通“花”,古音“敷”。 ②:音“未”。 ③:字形应带“宀”头。 ④:音“听”。 ⑤:音“科”。 ⑥:音“乎”。
题解:
楚地风俗好祀鬼神,楚人以为人之寿夭必有神灵主宰,因而奉祀大司命。 一说大司命是星名。《史记·天官书》云:“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 古人以为大司命是管人之生死的寿命之神。本篇是祭大司命的祭歌。
九歌(六)
少司命
秋兰兮麋芜,罗生兮堂下①; 绿叶兮素华②,芳菲菲兮袭予③; 夫④人兮自有美子,荪何以兮愁苦;
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 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 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 悲莫愁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荷衣兮蕙带⑤,『修』⑥而来兮忽而逝; 夕宿兮帝郊,君谁须兮云之际;
与女⑦沐兮咸池,『希』⑧女发兮阳之阿; 望美人兮未来,临风『祝』⑨兮好歌;
孔盖兮翠旌,登九天兮抚彗星; 竦长剑兮拥幼艾,荪独宜兮为民正⑩。
注释: ①:音“护”。 ②:一作“枝”。 ③:音“余”。 ④:音“服”。 ⑤:音“地”。 ⑥:字形右下应为“黑”,音“书”,忽,疾。 ⑦:通“汝”。 ⑧:字形应带“日”旁,音“希”,晒干。 ⑨:字形应为“忄”旁,音“晃”,失意貌。 ⑩:音“征”。
题解:
少司命是主宰儿童命运的女神。因为她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女神,所以其中一些章节也描述了人神爱恋的情节。本篇是祭者的歌词。
九歌(七)
东君
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 抚余马兮安驱,夜皎皎兮既明; 驾龙『舟』①兮乘雷,载云旗兮委②蛇③; 长太息兮将上,心低徊兮顾怀; 羌声色兮娱人,观者『澹』④兮忘归;
『恒』⑤瑟兮交鼓,萧钟兮瑶『囗』⑥; 鸣篪兮吹竽,思灵保兮贤『夸』⑦; 『宣』⑧飞兮翠曾,展诗兮会舞; 应律兮合节⑧,灵之来兮敝日;
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 操余弧兮反沦降,援北斗兮酌桂浆; 撰余辔兮高驼翔,杳冥冥兮以东行⑨。
注释: ①:字形应带“车”旁,音“舟”,本是车辕横木,泛指车。 ②:音“危”。 ③:音“宜”。 ④:字形应为“亻”旁,音“但”,安祥。 ⑤:字形左带“纟”旁,音“庚”。 ⑥:字形难以描述,音“巨”,悬挂钟磬的木架。 ⑦:字形应带“女”旁,音“苦”。 ⑧:字形左部为“寰”下,右部为“羽”,音“宣”。 ⑨:音“航”。
题解:
本篇是楚人祭祀太阳的颂歌。
九歌(八)
河伯
与女①游兮九河,冲风起兮水扬波; 乘水车兮荷盖,驾两龙兮骖『离』②; 登昆仑兮四望,心飞扬兮浩荡; 日将暮兮怅忘归,惟极浦兮寤怀③;
鱼鳞屋兮龙堂,紫贝阙兮珠宫; 灵何惟兮水中; 乘白鼋兮逐文鱼,与女游兮河之渚; 流澌纷兮将来下④;
子交手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 波滔滔兮来迎,鱼鳞鳞兮媵予⑤。
注释: ①:通“汝”。 ②:字形应带“虫”旁,音“罗”。 ③:音“回”。 ④:音“护”。 ⑤:音“余”。
题解:
本篇是祭祀河伯的祭歌。歌中没有礼祀之词,而是河伯与女神相恋的故事,大约是楚人淫祀的特色,以恋歌情歌作为娱神的祭词。 河伯本指黄河之神,至战国时代人们把各水系的河神统称河伯。当时楚国国境未达黄河,所祭的只是河神。 据考本篇可能是记叙河伯与洛水女神前期相恋之事。一是因为洛水在黄河之南,不是远离楚国的其它水系;二是因为洛水女神正是宓妃。宓妃性情放荡,曾与后羿相恋,故有后羿“射夫河伯”,“眇其左目”,河伯上告于天帝请诛后羿之事。
九歌(九)
山鬼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①薛②荔兮带女萝;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③,辛夷车兮结桂旗; 被④石兰兮带杜衡,折芬馨兮遗所思;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⑤; 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⑥; 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 留灵修兮『澹』⑦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⑧;
注释: ①:通“披”。 ②:音“必”。 ③:字形应为“豸”旁。 ④:通“披”。 ⑤:音“离”。 ⑥:音“互”。 ⑦:字形应为“忄”旁,音“但”。 ⑧:音“余”。
采三秀兮于①山间,石磊磊兮兮葛蔓蔓; 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②; 君思我兮然疑作; 雷填填兮雨冥冥,『爰』③啾啾兮『穴』④夜鸣; 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
注释: ①:音“巫”。 ②:音“勃”。 ③:字形应带“犭”旁,音“员”。 ④:字形应带“犭”旁,音“又”。
题解:
山鬼即一般所说的山神,因为未获天帝正式册封在正神之列,故仍称山鬼。 本篇是祭祀山鬼的祭歌,叙述的是一位多情的女山鬼,在山中采灵芝及约会她的恋人。 郭沫若根据于字古音读“巫”推断于山即巫山,认为山鬼即巫山神女。巫山是楚国境内的名山,巫山神女是楚民间最喜闻乐道的神话。
九歌(十)
国殇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①,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②,援玉『包』③兮击鸣鼓;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④;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遥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⑤;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⑥; 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
注释: ①:音“航”。 ②:音“老。” ③:字形应带“木”旁,音“扶”。 ④:音“墅”。 ⑤:音“从”。 ⑥:音“隆”。
题解:
此篇是祭祀保卫国土战死的将士的祭歌。
九歌(十一)
礼魂
成礼兮会鼓,传芭兮代舞; 『夸』①女倡兮容与; 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
注释: ①:字形应带“女”旁,音苦。
题解:
此篇是通用于前面十篇祭祀各神之后的送神曲,由于所送的神中有天地神也有人鬼,所以不称礼神而称礼魂。
神话的九歌
传说中九歌本是天乐。赵简子梦中升天所听到的“广乐九奏万舞”,即《九歌》与配合着《九歌》的韶舞。(《离骚》“奏九歌而舞韶兮”。)《九歌》自被夏后启偷到人间来,一场欢宴,竟惹出五子之乱而终于使夏人亡国。这神话的历史背景大概如下。《九歌》韶舞是夏人的盛乐,或许只郊祭上帝时方能使用。启曾奏此乐以享上帝,即所谓钧台之享。正如一般原始社会的音乐,这乐舞的内容颇为猥亵。只因原始生活中,宗教与性爱颇不易分,所以虽猥亵而仍不妨为享神的乐。也许就在那次郊天的大宴享中,启与太康父子之间,为着有仍二女(即“五子之母”)起了冲突。事态扩大到一种程度,太康竟领着弟弟们造起反来,结果敌人——夷羿乘虚而入,把有夏灭了。(关于此事,另有考证。)启享天神,本是启请客。传说把启请客弄成启被请,于是乃有启上天作客的故事。这大概是因为所谓“启宾天”的“宾”字,(《天问》“启棘宾商”即宾天,《大荒西经》“开上三嫔于天”,嫔宾同。)本有“请客”与“作客”二义,而造成的结果。请客既变成作客,享天所用的乐便变为天上的乐,而奏乐享客也就变为作客偷乐了。传说的错乱大概只在这一点上,其余部分说启因《九歌》而亡国,却颇合事实。我们特别提出这几点,是要指明《九歌》最古的作用及其带猥亵性的内容,因为这对于下文解释《楚辞·九歌》是颇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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